言商业地产,必言主力店;若招主力店,首选五百强。这是绝大部分商业地产的开发模式,购物中心设计主力店起到一个购物中心里面发动机的作用,就是好象一个汽车,一个轮船发动机的作用,要带动人流。“主力店”并非中国特色式叫法,在国外主力店被称为“anchor stores”,寓意他们像锚一样,牢牢定住商场的形象、定位和价值。另外,主力店知名度高、信誉好,有强大的集客能力,消费者被吸引进入商场后,同时会光顾其周边的零售店铺。当然,这些都是表层的价值,主力店最真实也最根本的价值在于提升整体物业价值,抗风险能力强,租金回报稳定。
购物中心主力店租金低,条件苛刻,租期长、租赁期间要求物权不得抵押,不接受多产权物业等要求,都会极大较少购物中心收益,并为后期融资带来枷锁。比如租金,主力店的租金往往是小店铺的1/3甚至1/10:沃尔玛租万达商业广场,租金每平方米每天1元左右,百盛则是1.5元左右。租期可长达10年或15年,且租金递增少。甚至于不少开要求半年至一年的免租期条件,提供装修费用等附加条件,都为购物中心带来一定压力。
对于大多数开发商来讲,从主力店对购物中心本身的利弊权衡后,仍然是利大于弊。